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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第二届第四次会员大会圆满结束

时间:2020-11-27

      2020年11月27日,汕尾保协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第四次会议。全市15家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协会工作人员共计2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保协秘书长王锥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审议和表决“会员大会标准修订”和《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2020年修订草案)》。

    一、会议听取了《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会员会费标准修订情况说明。会议报告了《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现行会费标准条款的修订背景和修订思路。会费标准修订背景如下:一是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二是市保协运营管理需要。会费标准修订思路如下:一是以财务收支平衡为基本原则,二是兼顾会员公司保费规模差异实际,三是参考保费规模相当的地市协会的标准。

     二、会议听取了《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2020年修订草案)》修改说明。会议报告了《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2020年修订草案)》的修订背景,并对修订情况作出说明。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要求,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市保协对《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中有关会员会费标准及其它与当前工作情况不符的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章程共保留条款五十七条、修订条款四条。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会员会费标准修订”事项、《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2020年修订草案)》。通过举手表决,最终以14人同意,1人弃权,通过了“会员会费标准修订”事项和《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2020年修订草案)》。

    在保险监管部门和社会组织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会员单位的大力持下,2021年,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将继续充分发挥“自律、服务、维权、宣传、交流”的职能,提高政治战略意识,引导汕尾保险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