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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保险业保险服务承诺书

来源: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时间:2015-01-28

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塑造保险业的优良企业形象,在此,汕尾市保险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经营理念承诺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以严谨、诚信、专业、创新的行业作风为准则,依法合规经营。

()认真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良好的信誉向社会和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销售及承保服务承诺

()诚信合规销售:运用专业知识,耐心细致地向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及客户介绍和说明保险条款,如实告知险种投保的注意事项,特别明确说明免除责任,使客户正确理解投保后的保险利益和应履行的义务。

()实行透明销售制度。保证在向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及客户介绍保险产品时,无虚假陈述、隐瞒真相、违规承诺等行为。不无故拒不退保或故意拖延。

()严格遵守自愿购买原则。不得唆使、诱导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方便客户联络:主动提供便于联系的通讯方式。在销售资料及公司网站上明示客户服务热线。对于客户的有关咨询和要求,二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提供客户自主查询服务。开通意外险和非车险保单查询系统,客户通过登录公司网站可查询其承保、理赔保险信息,清楚、明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访服务承诺

()每年定期对代理机构进行拜访和培训,并对做好书面记录,集中归档。

()公司每年对代理机构满意度和忠诚度进行调查,以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管理、服务和代理业务发展潜力的预测。

理赔服务承诺

()以公平、迅速、诚信、有效的态度处理与理赔有关的事务。

()对于客户的损失,提供创新、有效、及时及完整的全方位使用解决方案。

()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汕尾各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和自助语音服务,为客户提供出险报案、理赔等服务。在规定区域内为客户提供救助、救援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建立理赔指导机制。所有保险消费者可以在公司网站上查阅理赔服务流程并根据需要下载出险通知书。接到客户理赔报案后,对于保单信息明确和损失相对确定的案件原则上实行报案即立案,并指导客户准备索赔所需的材料,告知理赔流程。收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发现不完整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客户补充提供。服务人员做到服务规范、热情耐心、提示周全、有问必答。

()实行理赔时效制度。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请求后,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之内作出核定,或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作出核定。

()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对于拒付案件,保证在结案后3日内向客户发出拒付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投诉服务承诺

()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公布客服专线电话和投诉邮箱。

()公司客户服务人员将耐心、热情受理客户投诉、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并及时和客户沟通进展情况。

其他服务承诺

()严格保密客户信息:公司对客户的信息资料进行保密,不将任何已获得的客户信息泄露给无关的第三方。

()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若有违纪或违反服务承诺行为的,一经发现核实,即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