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保险消费者:
为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自2012年5月1日起,我市保险业对于损失金额2000元以下的纯车损案件(单方事故、无人伤、无需拆检、保险责任明确、定损金额无异议)实行“一二三”理赔服务标准,汕尾市各财产保险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1、一个现场报案电话:只需在出险现场拨打一次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即可完成整个报案程序。
2、理赔程序和资料二简化:保险公司查勘员应在现场查勘过程中协助保险消费者收集理赔资料、完成索赔程序。保险消费者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一号、一单一票”,即被保险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被保险人同名银行账号,索赔申请单(或定损单)、修理发票(或承诺后补发票)等理赔资料。
3、三个工作日内赔付:报案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对于保单年度内3次及以上出险、保单起止一周内出险、异地出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案件暂不纳入快速理赔服务适用范围。
欢迎广大保险消费者对以上理赔服务承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因保险公司原因未履行上述服务承诺的,请及时向我市保险行业协会反映。
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联系方式:
投诉电话:0660-3396990
通讯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中名门御庭2号楼803室
电子邮箱:swbxcym@126.com
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名门御庭2号楼803
电话:0660-3396990 邮政编码:5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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