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要有证。请您在投保前,确认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和销售人员的的合法资格。
二、签名要亲自。请您务必亲笔签署投保提示书、投保单、保单送达回执等相关文件。
三、信息要完整。请您投保时准确、完整填写常用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个人信息。
四、回访要重视。请您高度重视保险公司的客户回访电话或信函,避免将来产生权益纠纷。
五、缴费要划账。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现金方式直接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
六、条款要弄清。请您认真阅读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等条款内容,明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七、资料要保存。请您注意保留投保时的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便于在发生争议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八、产品要适合。请您从保障需求出发,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不要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
九、退保要慎重。收到保险合同后,您有10天犹豫期,在此期间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您会有一定的损失。
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名门御庭2号楼803
电话:0660-3396990 邮政编码:516600
Copyright © 2003-2014 汕尾市保险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 粤ICP备05039043号
技术支持:深圳市永兴元科技有股份限公司